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進一步拓寬公民參與立法的渠道,使立法體現民意、集中民智,現向社會公開征集佳木斯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,并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立法項目建議應符合地方立法權限。提出的立法項目建議應當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,符合地方立法權限(具體包括城鄉建設與管理、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三方面內容)。
二、立法項目建議應圍繞全市改革和發展大局,緊扣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、重大改革決定提出。
三、立法項目建議應圍繞發揮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優勢和獨特作用提出。重點圍繞“五城同創”、改善民生、營造市場化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、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內容,結合我市實際、突出地方特色,加快推進我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度建設。
四、立法項目建議應具體明確,寫明項目名稱、立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、擬通過立法規范的主要內容及相關制度措施、建議人姓名及聯系方式。如有立法代擬稿的,請一并提交代擬稿及相關參考資料。
五、建議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建議:
(一)發送傳真:0454-8809016
(二)郵寄:佳木斯市司法局(市機關中心4號樓255室)
(三)郵箱報送:15765353860@163.com
六、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0日。
聯系人:張陽 侯會玲
聯系電話:0454—8511487
佳木斯市司法局
2020年10月15日